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扫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扫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HCZJ-(2025)公字第043号)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镇江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扫描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万元,招标人为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3万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扫描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扫描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合格的供应商所需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 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 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 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邮箱获取,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0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0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扫描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JSHCZJ- (2025)公字第043号
3、项目概况: 口腔扫描设备采购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3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简述: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供货期: 30日历天。
7、质量标准: 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服务规范要求;以及招标人设定的服务标准及相关要求。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的供应商所需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 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 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 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招标文件贰佰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邮箱获取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 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供应商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0日14: 0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0日14: 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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