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云南省版权服务大厅运营合作方招标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云南省版权服务大厅运营合作方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YNMY-2025-0182)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版权服务大厅运营合作方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云南五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省版权局下属的云南省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与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共建的版权综合服务平台,经云南省版权技术产业中心同意后,再由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出版(版权)局进一步委托云南五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供运营场地,并选择运营合作方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版权服务大厅运营合作方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版权服务大厅运营合作方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3.财务要求: 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公章: 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5.运营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运营人员不少于2名,运营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版权服务工作站兼职;运营人员应具备开展版权登记、成果转化等服务的实务能力(提供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0月3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0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以上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截图、介绍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格式自拟)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以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接收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2招标文件售价: ¥6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未交纳文件费的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版权服务大厅运营合作方招标已由云南五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云南五华产业园区党工委2025年第12次会会议纪要》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云南五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于运营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五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云南省版权局下属的云南省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与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共建的版权综合服务平台,经云南省版权技术产业中心同意后,再由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出版(版权)局进一步委托云南五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供运营场地,并选择运营合作方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2.2招标内容: 选择运营合作方负责云南省版权服务大厅此部分区域的整体建设、服务、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打造功能完善、服务规范、运行高效的省级版权公共服务平台: 实现版权登记、维权、交易等“一站式”服务,提升版权保护和运用水平: 培育版权产业链,促进版权与文旅、电商、数字内容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版权数据库,实现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
2.3招标范围: (1)公益性服务: ①基础项目: 免费提供版权登记、法律咨询、维权指引、政策宣传等服务;②纠纷调解: 依法设立或引进民间调解组织(机构),设立“一站式调解窗口”,协助云南省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开展版权纠纷案件,调解周期控制在30日内: ③行政支持协助云南省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开展版权调解、侵权线索核查等交办的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反馈结果。(2)市场化服务: ①经营独立性: 版权交易、IP孵化、区块链存证等增值服务业务由运营方自主运营,收益归运营方所有,但需公示收费标准并报云南省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备案: ②反哺机制: 运营方每年将市场化服务净收益的20%投入服务大厅建设(如技术升级、公益服务能力提升),资金使用计划需报云南省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备案并接受审计;③创新模式: 鼓励采用“电商+版权+交易”模式。推动版权资源与文旅消费融合,允许第三方企业(法律咨询、金融保险机构)入驻,但需经云南省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备案并统一管理。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实施内容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
2.4项目实施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金鼎科技园18号平台B座1楼物业。
2.5运营期限: 3年。
2.6建设期: 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场地改造、系统搭建及人员培训,每月提交进度报告并配合阶段性检查。
2.7建设期投入: 不少于20万元。
2.8运营期建设投入: 运营方每年将市场化服务净收益的20%投入服务大厅建设(如技术升级、公益服务能力提升),资金使用计划需报云南省新闻出版产业技术中心备案并接受审计。
2.9质量要求: 建设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后期运营、服务、管理工作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人的要求。
2.10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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