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0月最新招标》广东省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供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0月最新招标》广东省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供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供货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项目预算:8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供货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供货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五、供应商资格:
(一)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为被授权人签署投标文件的,还须提供被授权人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交证明文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含“四表一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需为公告发布之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起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三个截图都要提供);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9.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证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1月05日期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包售价300元(人民币),提供收据,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的不需提交本项资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起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5、响应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的网页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个截图都要提供)。同时提供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
6、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证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以上资料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盖章后装订,封面应注明“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供货服务项目”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每页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
七、其他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供货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80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1标的名称: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挂壁式)限价(元/台):5000是否允许进口:否是否为核心产品:否供货年
限:两年备注:每款消毒机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最终以实际发生采购量进行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预算800000.00元
序号:2标的名称: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移动式)限价(元/台)6650是否允许进口:否是否为核心产品:否供货年
限:两年备注:每款消毒机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最终以实际发生采购量进行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预算800000.00元
序号:3标的名称: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吸顶式)限价(元/台)7360是否允许进口:否是否为核心产品:是供货年限:两年备注:每款消毒机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最终以实际发生采购量进行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预算800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交货时间:收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15天内。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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