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菏泽市局(公司)机关智慧安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10月最新招标:菏泽市局(公司)机关智慧安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山东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菏泽市局(公司)机关智慧安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招标人为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资金由其全额自筹,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菏泽市局(公司)机关智慧安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工程项目服务投标人,承担菏泽市局(公司)机关智慧安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通过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扎实推进智慧安防建设工作,显著提升系统安全生产的智能化、智慧化水平。项目内容包括物联感知建设、应用平台建设等。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设计文件。
2.3项目编号:HZ-G-1-25-168
2.4招标控制价(增值税含税价):903336.04元。
2.5招标内容: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及其措施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自甲方签发开工通知起45日历天内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经验等方面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或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或取消中标资格;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工程。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4、投标报名
4.1凡资格符合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以下材料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过期不予办理。
4.1.1《营业执照》原件;
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近半年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近半年养老保险指2025年4月份至今连续6个月的,新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可以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之一证明:a.登录社保系统网站直接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b.由社保部门开具证明);
4.1.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打印的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打印的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报名的:须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进行报名。
4.3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将以上材料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查验通过后,缴纳资料费视为报名成功。
4.4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确认以评标专家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本次招标所涉及到的法定代表人,在其他组织或个体户等中对应的负责人或经营者等。
5、招标资料的获取
5.1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09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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