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青岛地铁数智创新中心(9层办公楼)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0月最新招标:青岛地铁数智创新中心(9层办公楼)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KY-2025-075-CG)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地铁数智创新中心(9层办公楼)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青岛青铁数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SKY-2025-075-CG
2.项目名称:青岛地铁数智创新中心(9层办公楼)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本项目范围为青岛青铁数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区,对该区域开展装修改造设计、改造装修施工。9层改造建筑面积1017m2,除电梯厅、公共卫生间、楼梯间和前室以外的办公空间。
3.2招标范围:
3.2.1设计招标内容:方案初设阶段、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详见需求书。
3.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详见需求书。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同时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2.2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5.2.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5.2.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5.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提出的投标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具体要求如下:
5.5.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指定牵头方,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5.5.2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5.5.3联合体施工方还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1、5.3、5.4条要求。
5.5.4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2.1-5.2.4条要求的设计资质之一。
5.5.5联合体设计方还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1、5.4条要求。
5.5.6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6.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1.1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6.1.2担任过同类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6.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6.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1.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6.2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6.3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7.公告媒介发布。
8.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8.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8.1、8.2、8.3条要求的材料。
9.投标文件递交
9.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0.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北京时间)。
10.2开标地点:青岛市。
1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招标文件的答疑
如有疑问,请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
13.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3.1投标人上五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设计同类工程或者施工同类工程或者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13.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资格审查打分、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13.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建筑面积1000平米以上的装饰装修设计项目;
施工:单项合同额19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19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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