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燕山大学东校区第二学生食堂及西校区第二服务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0月最新招标:燕山大学东校区第二学生食堂及西校区第二服务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Y-2025-747)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燕山大学东校区第二学生食堂及西校区第二服务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第一标段投资额不可少于捌佰叁拾万元(830万元);第二标段:投资额不可少于壹仟伍佰捌拾万元(1580万元),招标人为燕山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燕山大学东校区第二学生食堂及西校区第二服务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第一标段;
(002)燕山大学东校区第二学生食堂及西校区第二服务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燕山大学东校区第二学生食堂及西校区第二服务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8)具有从事经营5家以上(含5家)大型团餐或高校食堂【5家经营的面积均不低于3500平方米以上(含3500平方米)的食堂、餐厅】两年以上(含两年)经历(合同原件及合同复印件,且招标期间为经营存续状态,并取得良好业绩评价证明(合同原件及合同复印件)(团餐或高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均需加盖高校或团餐单位的公章,加盖其他公章的无效)(投标人提供的高校食堂或大型团餐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类的业绩不属于有效合格业绩);
(9)经营的食堂所在团餐或高校开具的无食物中毒事故、消防事故、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团餐或高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均需加盖高校或团餐单位的公章,加盖其他公章的无效、证明出具日期应为投标报名截止前六个月内);
(10)应充分了解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规律和要求,具有为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及其特殊性,具有完全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能力;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不可同时投标。;
(002燕山大学东校区第二学生食堂及西校区第二服务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8)具有从事经营5家以上(含5家)大型团餐或高校食堂【5家经营的面积均不低于3500平方米以上(含3500平方米)的食堂、餐厅】两年以上(含两年)经历(合同原件及合同复印件,且招标期间为经营存续状态,并取得良好业绩评价证明(合同原件及合同复印件)(团餐或高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均需加盖高校或团餐单位的公章,加盖其他公章的无效)(投标人提供的高校食堂或大型团餐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类的业绩不属于有效合格业绩);
(9)经营的食堂所在团餐或高校开具的无食物中毒事故、消防事故、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团餐或高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均需加盖高校或团餐单位的公章,加盖其他公章的无效、证明出具日期应为投标报名截止前六个月内);
(10)应充分了解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规律和要求,具有为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及其特殊性,具有完全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能力;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不可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500元/每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名称:燕山大学东校区第二学生食堂及西校区第二服务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第一标段
2.项目编号:HBHY-2025-747-1
3.项目概述:燕山大学东校区第二学生食堂及西校区第二服务楼(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第一标段(燕山大学东校区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燕山大学东校区第二学生食堂(以下简称东校区第二食堂)始建于1996年8月,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委托经营面积(建筑面积)约3993平方米。
4.委托经营期限:五年,起始时间自正式营业之日起计算。
5.投资额:东校区第二食堂投资额不可少于捌佰叁拾万元(830万元)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00-11: 30,下午14: 00-17: 30,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标段
7.报名时应携带: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7月22日之前核准的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7月22日之后备案的不用再提供开户许可证,提供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投标人在注册所在地自2022年10月至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9.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函(格式自拟);
10.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记录截图;
11.从事经营5家以上(含5家)大型团餐或高校食堂【5家经营的面积均不低于3500平方米以上(含3500平方米)的食堂、餐厅】两年以上(含两年)经历(合同原件及合同复印件)且招标期间为经营存续状态,并取得良好业绩评价证明(合同原件及合同复印件)(团餐或高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均需加盖高校或团餐单位的公章,加盖其他公章的无效)(投标人提供的高校食堂或大型团餐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类的业绩不属于有效合格业绩);
12.投标人经营的食堂所在团餐或高校开具的无食物中毒事故、消防事故、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团餐或高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均需加盖高校或团餐单位的公章,加盖其他公章的无效、证明出具日期应为投标报名截止前六个月内)(格式自拟);
1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规律和要求,具有为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及其特殊性,具有完全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所提供的合同原件须具有骑缝章且正反面发售,售出不退。)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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