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天津一商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批产品采购招标公告
11月最新招标:天津一商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批产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YS/CG2025-033)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一商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批产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32.182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一商贸易发展总公司计划以百货商贸为主体承接“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本次招标内容为其中部分产品采购、供货与安装,项目交货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经测算,该项目各标段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32.1827万元(拦标价)。合同签订后,卖方需确保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产品生产装卸、运送至需求方指定地点,并全部安装到位。本项目所采购设备保质期为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质保期限长于约定期限的,以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一商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批产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一商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批产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证件在有效期内,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5年)
(二)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提供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无特殊原因,被授权人不得更换,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四)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面截图,有“失信”不良记录的,报名无效。
(六) 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七) 投标人应为专业厨房设备的制造商或合法经销商(需要提供书面授权或代理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报名(接收邮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8时。投标单位按照招标公告中的资质要求,按顺序整理相关资质材料加盖公章制作为单一PDF文件(材料内容及印章须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未告知的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名及资质材料文件名格式为投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包)名称(例:***单位资质材料+***项目***标段)。投标单位资质经审核并通过招标方现场考察后,成为合格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交纳材料费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于2025年11月10日12时前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预计2025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进行标前线上答疑会,预计2025年11月12日上午9时30分进行现场开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项目要求
(一) 招标内容及范围:
详见《天津一商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批产品采购清单》
(二) 报价要求
1. 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包括提供货物所需的产品、包装材料、装卸/运输、安装保险及提供的各种服务、税费、增值税、利润、培训、标书费、保证金等一切为投标和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2. 本次招标采购分多个标段进行,参标单位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需要参加的标段,按每个标段单独评标。
3. 参标单位报名时需注明所参加的标段,每标段报价单需标注确定的设备品牌及型号,且选型设备参数不低于要求参数。
(三) 本项目招标方不组织集体踏勘,投标单位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踏勘
(四) 各投标单位应将项目存在的不利因素及量单内未明确事项进行综合考虑包含应该预测到的其他常规必须要发生的费用等。
(五) 《天津一商重庆食品产业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批产品采购清单》后附。
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标价法进行评标。评标分为一轮报价及多轮议价。投标单位每轮报价不能高于本单位上一轮报价(评标现场我公司补充招标内容的除外)。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单》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后,项目评审组公布最低报价供投标人参考,并分别与各投标人进行单独议价,单独议价后投标人统一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后,项目评审组分别与各投标人再次进行单独议价,单独议价后投标人统一进行第三轮报价,以此类推,直至各投标人明确无法再次降价,项目评审组根据最终报价结果,向招标比价管理委员会推荐拟中标单位,由招标比价管理委员会确定中标结果。我公司保留最终的议价权利。
结算方式
(一) 首付款:合同签订后,买方发出采购订单且收到卖方开具的30%合同总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二) 验收付款:产品交付买方并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对卖方提交的验收资料及合同总金额70%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异议的,于产品验收合格并经调试无误后,在收到发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经审核有异议的,应于收到验收资料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部分向卖方书面提出,该部分款项需待双方核实无异议后按以上时限支付。
(三) 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提供基本保障。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质保期内相应的质保义务,卖方交付的所有产品质保期满后,由卖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买方书面确认并填写验收单据后,买方于90个自然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全额无息支付卖方,如违反质保或售后服务承诺,则相应扣除。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及金额将投标保证金转至项目主体单位公司账号(上述款项均须从投标单位的公司账号转入项目主体单位公司账号),项目主体单位查收确认后,向投标单位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时补齐;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在招标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及不正当竞争等情形,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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