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110kV变电站增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1月最新招标:(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110kV变电站增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110kV变电站增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11-NTXK-S001
2.2 项目名称:(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110kV变电站增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锡林浩特矿业公司院内
2.4 建设规模:3000万吨
2.5 计划工期:150天,计划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9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通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EPC总承包方式),包括:
2.7.1 负责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土建工程(含原一期110kV变电站建筑及基础拆除、新建35kV配电楼(含控制室)及110kVGIS室、道路硬化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设备安装及全站交接调试试验、送电投运等。
2.8.2 负责本项目施工资质备案、施工手续办理及审批、调试、检测、验收、送电等各环节的相关手续和费用等内容,并向电力部门移交和办理相关手续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9 ①变电站设备定值计算、接入系统方案批复(含与地调相关信息接入、用电协议、
2.10 供电协议、通信协议等)及相关专业报审及验收。
2.11 ②提供地勘报告、电能质量评估及电能质量测试、电力质监、防雷接地检测、消防验收、电缆检验等各类送检、变电站等保测评及安全评估、竣工报验、人员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说明:变电站监控系统软硬件采用国产化产品,投运后的变电站监控系统通过等保二级测评。)
2.12 ③负责电力工程施工资质备案施工许可证获取、政府有关部门报备、备案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说明:所供设备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公司的验收标准。)
2.13 ④其他与110kV变电站建设相关的未尽事宜,诸如规划、建设、消防、审图等部门工作均包含在工作的范围内,以完成送电、相关报审取得证照为最终目的。
2.14 3、现110kV变电站2#变压器增容改造工作:
2.15 拆除110kV变电站2#变压器(SZ10-31500/110)1台,并在原位置安装变压器(SZ22-63000/110)1台(此次采购):
2.16 改造工作内容包括:
2.17 ①需考虑与原主变相关的一次设备如断路器、互感器等技术参数是否满足新接入变压器参数要求,同时考虑变压器本体信号通讯接入及第三方设备的接入,包括:远动、计量、调度等,主变基础改造(参考1#主变)等。(设计单位提供改造施工图纸)
2.18 ②变压器交接验收试验等及定值核算;
2.19 ③主变安装调试、试验、供电局验收、送电以及与供电局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2.20 说明:a.向供电局方面提供的资料或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包括(不限):提供符合要求的主变试验报告、定值审核、计量校验、入网申请、调度协议、供用电协议等。(满足供电局要求)
2.21 b.将拆除后的变压器完好托运至招标人指定的存放地点,距离约1.5千米。
2.22 4、110kV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分界点划分:以新建110kV变电站外进线终端塔杆起,至本站35kV中压侧、6kV低压侧出线止(含110kV进线电缆及终端的供货及连接敷设,110kV电缆总长暂按1千米。),站内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2.23 5、投标人工作范围包含建站区域内原设备拆除(未拆除部分)、建筑物及基础拆除,建筑垃圾及各类废弃物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应当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工业及建筑垃圾由投标人负责运送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拆除的设备托运至招标方指定存放位置(含装卸)。
2.24 6、投标人施工单位需负责新建110kV变电站施工过程中的开工资料、过程资料、竣工资料的整理和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
2.25 7、施工临水、临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负责提供水源接入点,负责给水管道引接;投标人需考虑6/0.4kV施工变压器,电源点引自站外6KV线杆,距离变电站约400米。水费和电费按表设计计量收费。(收费标准:水、电费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缴费标准收取)
2.26 8、新建变电站35kV配电楼(含控制室)建筑物为双层建筑,要求设计按照双户内楼梯设计。110kVGIS室等建筑物参考可研进行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30号令)相关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在对应的新的等级范围内有效)。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个及以上110kV及以上已竣工变电站EPC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及以上110kV及以上已竣工变电站PC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3.2.5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个及以上110kV及以上变电站设计业绩或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个及以上110kV及以上变电站已竣工PC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5.4 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30号令)相关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在对应的新的等级范围内有效)。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的EPC总承包业绩可仅提供用户证明,无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目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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