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ZW2025092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一包);(002)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包);(003)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三包);(004)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第四包);(005)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五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8)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运输车辆和人员配备等能力的履约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并加盖公章。
(002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8)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运输车辆和人员配备等能力的履约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并加盖公章。
(004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第四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8)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运输车辆和人员配备等能力的履约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并加盖公章。
(005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五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8)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运输车辆和人员配备等能力的履约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4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10日16时00分
文件费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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