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城阳区棘洪滩水厂扩建工程水厂智慧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1月最新招标:城阳区棘洪滩水厂扩建工程水厂智慧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CG202509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城阳区棘洪滩水厂扩建工程水厂智慧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50000.00元(含税价),其中:第1包340000.00元,第2包550000.00元,招标人为山东明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城阳区棘洪滩水厂扩建工程水厂智慧化建设项目第1包;
(002)城阳区棘洪滩水厂扩建工程水厂智慧化建设项目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城阳区棘洪滩水厂扩建工程水厂智慧化建设项目第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联合体投标要求
4.1 本项目第1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允许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002城阳区棘洪滩水厂扩建工程水厂智慧化建设项目第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联合体投标要求
4.1 本项目第1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允许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2 本项目第2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自2025年11月6日09:00起至2025年11月12日16:00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留存):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期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 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4.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信息
1. 项目编号:HZCG2025092
2. 项目名称:城阳区棘洪滩水厂扩建工程水厂智慧化建设项目
3. 采购内容:第1包:对棘洪滩水厂工艺、设备仪表、自控系统等进行优化和完善,搭建水厂水动力模型,开发智慧加药算法、智能排泥算法、智能反冲洗算法、水平衡智能控制算法、泵组优化智能控制算法功能模块,最终形成相关软件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2包:包含智能巡检机器人1套(二级泵房1套、组合滤池低压配电室1套、一级泵房高压配电室1套)及其相关配套硬件设施,以机器人管控系统软件、1套温振传感器(6套)、定点高清摄像头、1套温湿度检测仪等内容,包含安装,调试等。
4. 分包及中标规定:本项目分为2个包,投标人可以兼投,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
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包的投标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包组从前到后的顺序确定该投标人所中包组,该投标人仍可参与剩余包组的排名,但不得成为中标人,剩余包组由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中标,以此类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联合体投标要求。
4.1 本项目第1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允许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2 本项目第2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3950000.00元(含税价),其中第1包340000.00元,第2包550000.00元。
特别提醒: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自2025年11月6日09:00起至2025年11月12日16:00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留存):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期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 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4.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6日0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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