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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资讯:临湘市江南镇和聂市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临湘市江南镇和聂市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 2025-11-10
## 一、招标条件
临湘市江南镇和聂市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510-430682-04-05-286727,招标人为临湘市汇泽生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 二、项目概况及合作内容
1. 项目名称:临湘市江南镇和聂市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 项目地点:岳阳市临湘市江南镇、聂市镇。
3. 招标内容及范围:江南镇和聂市镇灾毁耕地复垦、江南镇和聂市镇耕地恢复和耕地置换、长江生态廊道及聂市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利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绿色农副产品加工服务产业基地建设、现代智慧农业及配套设施建设、聂市镇高效油茶生态基地建设等。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临湘市江南镇和聂市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 招标金额:69826.07万元。
5.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单位)自筹。
6. 项目建设期:24个月。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本次招标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
2. 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设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 其他要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5.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明确本项目的牵头人,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5.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5.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4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1月至今)或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申请人提供承诺函(须如实承诺)。
7.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有意参加的,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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