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站台门加装及信号系统升级等配套升级改造-车辆改造招标公告
11月最新招标: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站台门加装及信号系统升级等配套升级改造-车辆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540CITC252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站台门加装及信号系统升级等配套升级改造-车辆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87.5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 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目前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列车采用6模块轻轨(远期为9模块),全线配 属列车共计33列,其中一期工程21列(2011年投入运营),增购车12列(2023年投入运 营)。一期列车制动系统均采用非线性控制,增购车制动系统为线性控制。为满足4号线车 站加装站台门及信号系统升级改造等配套工程,需对列车牵引、制动等进行改造提升以配合 相关专业(包含但不限于配合车载信号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列车停站时车门与站台门对 准的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站台门加装及信号系统升级等配套升级改造-车辆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站台门加装及信号系统升级等配套升级改造-车辆改造)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 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车辆制造企业;
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境内至少具有一项轨道客车的制造业绩, 或同时具有一项轨道客车配套升级改造业绩和轨道客车整车检修业绩;
3.3项目经理、设计、工艺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境内须主持过不 少于两项同类工程,且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近三年未出现连续亏损,且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2-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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