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11月最新招标:2026年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广东省
受揭阳市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26年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SZX2025FC06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劳务服务
2、项目预算:人民币984,000.00元
3、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3、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30(北京时间)
(注:15:00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
九、磋商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3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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