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福建2026-2027年度数据通信专线项目
2025年度资讯:福建2026-2027年度数据通信专线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YTGKJ2025130
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数据通信专线项目
合同包预估金额: 90000000元 (人民币)
在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通信专线业务规定的范围内,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全程提供市区内、区间和长途数据通信专线电路和服务,并且必须符合国家数据专线通信技术标准。线路和服务符合工信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的电路质量和服务要求,保证我行租用电路畅通和安全保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实际支付金额以实际使用情况产生的金额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2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 合法性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其法人主体 (如总公司、集团公司)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注: 同一家集团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 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 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存在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列入"行贿犯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 投标人未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截图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以评标委员会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 诚信要求
投标人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没有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或负面行为清单中。
注: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三) 公正性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子项) 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四) 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业务范围覆盖固定通信、蜂窝移动通信领域) 或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传送范围覆盖福建省)。
注: 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 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 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
注: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 应符合下列规定: 提供不少于3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其中近3年内至少2年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当年起提供。
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若有) 、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注: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投标截止时间前 (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 (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中任意3个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应提供申报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②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投标截止时间前 (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 (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中任意3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应提供申报证明材料。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六) 服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的实施和售后服务体系能涵盖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本项目所在区域,具备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本项目所在区域办公营业场所的服务能力。
注: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七)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投标人须承诺同意招标人按《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供应商管理并执行。
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投标人为总公司的,提供投标人自身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提供投标人自身或总公司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2)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在符合性检查中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1日0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01日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州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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