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安阳市第三中学消防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资讯:安阳市第三中学消防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HNLN-2025-35)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安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第三中学消防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037255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第三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 480372.55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第三中学消防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第三中学消防改造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1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现场.1.《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 (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2.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 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 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携带原件备查)。
3.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或相应证照) 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安阳市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 安阳市第三中学消防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 HNLN-2025-35
1.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 480372.55元
1.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6.采购需求内容: 安阳市第三中学消防改造项目,磋商文件和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工期: 5个工作日
1.8.质量: 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9.保修期限: 执行国家规定。
1.10本项目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业声明函》。
提供《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含)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平台截图。
(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 (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或"资质异常"状态的,不能承揽本工程,其投标无效(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响应文件中附清晰的网页查询截图 (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 (提供劳动合同) 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 其他拟配备人员要求: 至少应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书 (技术负责人提供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5) 供应商需承诺: 中标后,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供承诺书)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没有在安阳市被限制招投标且未在限制期内,最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 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1)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件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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