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1月最新招标》武汉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纯化水设备系统与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1月最新招标》武汉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纯化水设备系统与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KD-ZFCG-2025100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纯化水设备系统与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50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两套纯化水设备(电子级纯水系统(10T)一套、超纯水系统(5T)一套)
与安装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汉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纯化水设备系统与安装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汉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纯化水设备系统与安装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日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六个月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22年1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承接过类似纯水系统设备供货业绩,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 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评审需要,在评审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6)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
分包(提供承诺
函);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获取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9)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特殊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750万元;
②投标人应为高新技术企业;
③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19001-2016IS09001:2015)、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符合:GB/T24001-2016 IS014001:20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45001-2020IS045001:2018);
④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6年。;
本项目不允计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8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10时00分
七、其他
受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纯化水设备系统与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编号:WHKD-ZFCG-20251008
2、项目名称:武汉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纯化水设备系统与安装工程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及需求采购两套纯化水设备(电子级纯水系统(10T)一套、超纯水系统(5T)
一套)与安装工程;
5、交期要求:合同签订后80个自然日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并通过验收
6、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750万元,其中设备采购预算730万元,暂列金(不可竞争费用)20万元。其中暂定的电子级纯水系统(10T)采购预算400万元,超纯水系统(5T)采购预算330万元,2套系统具体报价投标人可在不超总招标预算基础上进行调配。
7、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日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六个月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22年1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承接过类似
纯水系统设备供货业绩,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 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评审需要,在评审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6)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获取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9)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特殊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750万元;
②投标人应为高新技术企业;
③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19001-2016ISO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24001-2016 IS014001:20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45001-2020 IS045001:2018);
④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6年。
说明投标人有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相关承诺函可集中或单列。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8、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按照下列要求,网络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二代身份证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领取;
(3)另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4)网络获取的,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完整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发邮箱,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登记相关信息后,向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招标人、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迟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以代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热点信息
-
(公告)莱州市石材产业园标准化智慧生态加工园区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LZDL-...
-
(公告)华融物业室内外管道疏通养护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JSTX-2025069)项目所在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