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新疆特来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智慧充电站建设及信息化总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1月最新招标:新疆特来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智慧充电站建设及信息化总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特来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智慧充电站建设及信息化总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特来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特来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智慧充电站建设及信息化总集项目建设合作单位,包括办理智慧充电站建设及信息化总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特来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智慧充电站建设及信息化总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特来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智慧充电站建设及信息化总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到2025年11月14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上午:10: 00-13:30下午:16:00—19:30)。
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1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11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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