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沙湾市海子湾引水渠道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信息化服务采购
11月最新招标:沙湾市海子湾引水渠道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信息化服务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沙湾市海子湾引水渠道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信息化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5.871332万元,招标人为沙湾市大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渠道新增、视频监控、太阳能供电系统(功率125W,蓄电池容量150a-h)、渠道改造、流量监测站、土建施工等,具体招标范围及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沙湾市海子湾引水渠道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一信息化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沙湾市海子湾引水渠道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一信息化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展行合同所必器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日期为从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10时00分到2025年11月19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标明所参与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未标明所参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致使报名不成功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4日11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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