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国昭通中药材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11月最新招标:中国昭通中药材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昭通中药材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16000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昭通中药材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计投资16亿元,以昭阳区为主功能投资建设区,规划用地300亩,打造符合新一-代大宗商品贸易发展规律的“七中心,二街区”模式,七中心包括中药材“交易展示中心”“大数据中心”“智能化检测中心”“国际贸易中心”“供应链金融中心”“冷链仓储物流中心”“产地趁鲜加工中心”,以及“高原特色农产品交易街区”和“中药材全产业链生产资料交易街区”。同时,在各个县区主产区,择机建设产地仓及配套初加工设施。形成以点带面,以面锁点的发展态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昭通中药材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昭通中药材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④供应商为白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专项查询”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日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供应商((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供应商成员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4.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3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以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
3.5.2联合体成员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磋商、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5.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磋商。
3.5.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磋商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2日11时00分到2025年11月18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
1.按要求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需写明联系方式及邮箱),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2.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2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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