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郑州市工商业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1月最新招标:郑州市工商业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中科华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工商业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25-20
2.2项目地点:郑州市辖区(具体以施工备案地点为准)。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111300万元,主要内容为光伏发电系统,配套建设与该光伏系统适配的储能设施,包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电池组、储能变流器、充电设施等核心设备的采购、安装与调试。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范围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交底等;采购、运输、安装并调试光伏发电系统与配套储能设施的核心设备。
2.6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3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当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时须体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人员时须体现身份证号码。)
3.5.2其他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指2022年01月0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进行确认)。
(3)联合体协议书需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为领取招标文件)、受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注:以上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招标文件费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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