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景德镇机场分公司电源车、气源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11月最新招标:景德镇机场分公司电源车、气源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DFA-BS05-DL-20251555)
项目所在地:江西省,景德镇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景德镇机场分公司电源车、气源车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DFA-BS05-DL-20251555。
3、采购内容:采购电源车1台、气源车1台,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采购控制价:¥2,780,000.00元(含税),其中电源车分项限价98万元、气源车分项限价180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均不得超出采购控制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交货完毕。
6、交货地点:景德镇机场分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供设备须由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制造商生产制造(本次采购不接受原产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产品),并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设备。
6、供应商可为拟供设备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拟供设备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谈,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供应商未被列入采购人不良供应商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谈。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09:00:00-2025年11月17日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2、地点:北京市。
3、供应商应携带以下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或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4)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并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上午9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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