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港中路停车场重卡充电桩项目招标公告
11月最新招标:港中路停车场重卡充电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港中路停车场重卡充电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5.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镇江港能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约21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港中路停车场重卡充电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港中路停车场重卡充电桩项目:
1、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情形;
④、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⑤、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一体化平台中“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核查投标人资质,投标人投标相应资质动态监管为不合格;
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午 2:00 至5:00(节假日不休息)。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名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投标人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4日14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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