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乌鲁木齐市城市快速路功能性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1月最新招标:乌鲁木齐市城市快速路功能性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城市快速路功能性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投城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市城市快速路功能性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乌鲁木齐市城市快速路功能性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城市快速路功能性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截图)
8、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10时00分到2025年11月19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 至19:0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线上获取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16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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