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高压分公司厂站零星维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1月最新招标:2025年高压分公司厂站零星维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高压分公司厂站零星维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791868万元,招标人为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次)高压燃气厂站区域:一是燃气管道设备设施的辅助施工,如打磨、除锈刷漆、焊缝修复、保温层修复、隔音棉修复;二是维抢辅助施工,如围挡的拆装、配套搭架工程、运输设备及工程机械的调运;三是厂站内零星土建及修缮,如开挖沟槽、零星路面开挖及硬化、围墙、围堰、建筑物顶棚的防水、墙面翻新、建筑物的加固、零星砌筑、挡土墙及墙面的注浆加固;四是阀门井的防水、清淤、维修施工;五是突发事件的紧急维抢业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5年高压分公司厂站零星维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高压分公司厂站零星维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未被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的企业名单;
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持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个人身份证:③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至指定地点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时00分
七、其他
详见附件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高压分公司厂站零星维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907918.68元
3、委托代理编号:湘智招字[2025]第0398号
4、采购内容:(次)高压燃气厂站区域:一是燃气管道设备设施的辅助施工,如打磨、除锈刷漆、焊缝修复、保温层修复、隔音棉修复;二是维抢辅助施工,如围挡的拆装、配套搭架工程、运输设备及工程机械的调运;三是厂站内零星土建及修缮,如开挖沟槽、零星路面开挖及硬化、围墙、围堰、建筑物顶棚的防水、墙面翻新、建筑物的加固、零星砌筑、挡土墙及墙面的注浆加固;四是阀门井的防水、清淤、维修施工;五是突发事件的紧急维抢业务。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工期要求:在接到施工任务5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单项工程工期见施工任务单。
7、入围单位数量:两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未被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的企业名单;
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持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个人身份证:③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至指定地点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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