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荣锦花园等8个小区秩序维护劳务派遣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1月最新招标: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荣锦花园等8个小区秩序维护劳务派遣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BYZF-2025-033)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荣锦花园等8个小区秩序维护劳务派遣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98800.00元/2年(3747.5元/人/月(74950元/月,899400元/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招标人为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员劳务派遣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荣锦花园等8个小区秩序维护劳务派遣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荣锦花园等8个小区秩序维护劳务派遣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9)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7日14时00分到2025年11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 发售标书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 00至12: 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资料:供应商持报名材料(采购人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写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CBYZF-2025-033;
2. 项目名称: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荣锦花园等8个小区秩序维护劳务派遣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1798800.00元/2年(3747.5元/人/月(74950元/月,899400元/年));
5. 最高限价:1798800.00元/2年(3747.5元/人/月(74950元/月,899400元/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 采购需求:人员劳务派遣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 质量要求:合格;
9.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
10. 服务地点:荣锦花园、和安花园、水岸星城A、水岸星城B、水岸阳光A、水岸阳光B、海侨新、海侨花园(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2. 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要求为准;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 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9)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时间
1. 发售标书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 00至12: 00,下午14: 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资料:供应商持报名材料(采购人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写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份(文件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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