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国有南阳市黄石庵林场(河南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石庵服务中心)灾后重建项目林区道路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11月最新招标:国有南阳市黄石庵林场(河南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石庵服务中心)灾后重建项目林区道路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SZ-2025-11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有南阳市黄石庵林场(河南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石庵服务中心)灾后重建项目林区道路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95000.00万元,招标人为国有南阳市黄石庵林场(河南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有南阳市黄石庵林场(河南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石庵服务中心)灾后重建项目林区道路修复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有南阳市黄石庵林场(河南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石庵服务中心)灾后重建项目林区道路修复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议。
3.9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7日08时00分到2025年11月1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内所有资料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留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NSZ-2025-1101
2. 项目名称:国有南阳市黄石庵林场(河南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石庵服务中心)灾后重建项目林区道路修复工程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预算金额:1895000.00元
最高限价:1895000.00元
序号 包名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国有南阳市黄石庵林场(河南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石庵服务中心)灾后重建项目林区道路修复工程-1标段 1895000.00 1895000.00
5. 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5.1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工期:30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合格
5.5 项目地点:国有南阳市黄石庵林场
5.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6.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议。
3.9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 00,下午12: 00至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报名时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内所有资料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留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3. 售价:3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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