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资讯:吉林银行2026-2028年度渠道电子设备供应商入围选聘项目
项目编号:HLZB-JLCC-2025140
一、招标条件
吉林银行2026-2028年度渠道电子设备供应商入围选聘项目,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银行2026-2028年度渠道电子设备供应商入围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2026-2028年度渠道电子设备供应商入围选聘项目。
2.2采购内容:营业网点建设过程中,按照《渠道电子设备配置标准》中不同的装修类型匹配相应种类、数量的存取款一体机、多功能智能柜员机、排队叫号机、LED室外显示屏、智能低柜设备,供货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有效的入围供应商库内选择,项目预算以年度营业网点实际建设进度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5个标段,可兼投兼中原则,评审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
2.4服务(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合作期限三年(以合同实际签订日为准)。
注:在供货有效期内,如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机具实际采购数量及总金额,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实际采购入围供应商入围的机具。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吉林银行2026-2028年度渠道电子设备供应商入围选聘项目一标段(存取款一体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须为制造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金融电子类产品的合法资格及为相关软件开发的专业型企业,对银行用现金自助设备产品的设计、制作、软件开发工作具有5年以上的经验。
3.1.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5年)所投产品(仅计算存取款一体机,非现设备和智能柜台不计入)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中标案例总数不少于3个(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转正常;(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1.8投标人所投的现金自助设备必须符合《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GB40560-2021)国家强制性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组织的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检测,机具型号属于公布的“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过检名录”范围内。
3.1.9投标人所投产品或同系列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
3.1.10投标人需提供现金模块符合CCC、UL 291安全标准,提供认证证书;符合国标GB/T18789.1-2013《信息技术自动柜员机通用规范第一部分设备附录C》,提供公安部门认定的检测报告。
3.1.11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密码键盘银联卡受理终端PIN输入设备安全评估。
3.1.12投标人所投产品键盘须具备国密IV密码算法认证。
3.1.13投标人如获得中标资格,必须具备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即可批量生产或批量供货的能力。如不能量产或按需供货影响采购单位机具使用或生产的机具与“国标”存在差异未达到“国标”标准,投标人将丧失入围资格。
3.1.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5投标人近三年内,各项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未出现重大客户投诉等情形。
3.1.16本项目严禁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7合同签署前必须解决软件适配问题:(1)设备本身驱动软件问题(2)现有C端和业务与投标设备适配问题(3)必须提供设备监控软件和业务监控软件,否则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对此项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未按规定做出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做出承诺但拒不执行的做取消入围资格处理。
3.2吉林银行2026-2028年度渠道电子设备供应商入围选聘项目二标段(多功能智能柜员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2投标人须为制造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金融电子类产品的合法资格及相关软件开发的专业型企业,对智能柜员机产品的设计、制作、软件开发工作具有5年以上的经验。
3.2.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5年)所投产品(仅计算多功能智能柜员机,存取款一体机不计入)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中标案例总数不少于3个(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转正常;(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其基
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2.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2.8投标人所投的现金自助设备必须符合《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GB40560-2021)国家强制性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组织的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检测,机具型号属于公布的“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过检名录”范围内。
3.2.9投标人所投产品或同系列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
3.2.10投标人需提供现金模块符合CCC、UL291安全标准,提供认证证书;符合国标GB/T 18789.1-2013《信息技术自动柜员机通用规范第一部分设备附录C》,提供公安部门认定的检测报告。
3.2.11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密码键盘银联卡受理终端PIN输入设备安全评估。
3.2.12投标人所投产品键盘须具备能证明通过认证的国密IV密码算法认证文件或证书。
3.2.13投标人如获得中标资格,必须具备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即可批量生产或批量供货的能力。如不能量产或按需供货影响采购单位机具使用或生产的机具与“国标”存在差异未达到“国标”标准,投标人将丧失入围资格。
3.2.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15投标人近三年内,各项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未出现重大客户投诉等情形。
3.2.16本项目严禁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2.17合同签署前必须解决软件适配问题:(1)设备本身驱动软件问题(2)现有C端和业务与投标设备适配问题(3)必须提供设备监控软件和业务监控软件,否则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对此项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未按规定做出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做出承诺但拒不执行的做取消入围资格处理。
3.3吉林银行2026-2028年度渠道电子设备供应商入围选聘项目三标段(排队叫号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2投标人须为制造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金融电子类产品的合法资格及为相关软件开发的专业型企业。对银行用排队叫号机的设计、制作、软件开发工作具有5年以上的经验。
3.3.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5年)所投产品(仅计算排队叫号机)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中标案例总数不少于3个(业绩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转正常;(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5.8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票据出售模块和票据受理模块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或CQC标志认证。
3.5.9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国标GB/T18789.1-2013《信息技术自动柜员机通用规范第一部分设备附录C》、银行非现金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技术规范(JR/T 0187-2020)
3.5.10投标人所投产品键盘须具备国密IV密码算法认证。
3.5.11投标人如获得中标资格,必须具备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即可批量生产或批量供货的能力。如不能量产或按需供货影响采购单位机具使用或生产的机具与“国标”存在差异未达到“国标”标准,投标人将丧失入围资格。
3.5.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13投标人近三年内,各项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未出现重大客户投诉等情形。
3.5.14本项目严禁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15台同签害前必须解决软件适配问题:(1)设备本身驱动软件问题(2)现有C端和业务与投标设备适配问题(3)必须提供设备监控软件和业务监控软件,否则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对此项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未按规定做出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做出承诺但拒不执行的做取消入围资格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4.2凡有意参加者,持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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