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资讯: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测与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GDGZ2025B12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数量
1项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测与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测与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测与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10)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领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时30分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Z2025B128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测与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服务要求
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测与技术服务项目
说明: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10)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线上领购
4、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以在公告下方“附件”处下载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并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将填写完整、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获取磋商文件。
2、线上获取:供应商可以在公告下方“附件”处下载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并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将填写完整、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发至我司电子邮箱,进行线上获取磋商文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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