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北京三元食品2026-2027年度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1月最新招标:北京三元食品2026-2027年度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550022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大兴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元食品2026-2027年度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分支机构、部分分(子)公司提供部分生产及辅助生产岗、职能岗、销售岗等岗位的劳务派遣服务;以及招标人提供部分生产车间的后包工段(装箱、封箱、码垛、入库及物料转运等)岗位进行外包;以及招标人对部分导购业务进行外包。投标人需派驻符合招标人用工需求的员工,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作。
本项目如涉及现有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要求投标人确保业务平稳过渡、人员队伍稳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劳务派遣;(002)后包操作工岗位外包;(003)导购业务外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劳务派遣)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3 纳税凭证:投标人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 社保缴纳凭证:投标人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1个合同签订日期自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执行中的食品或快消品企业劳务派遣业绩,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8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须设立有健全的工会组织,并能够提供有效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或由上级工会组织出具的资质证明文件;
3.9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002后包操作工岗位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3 纳税凭证:投标人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 社保缴纳凭证:投标人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1个合同签订日期自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执行中的食品或快消品企业劳务外包业绩,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8 企业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9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003导购业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3 纳税凭证:投标人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 社保缴纳凭证:投标人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1个合同签订日期自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执行中的食品或快消品企业劳务外包业绩,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8 企业资质:
3.9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请准备下列报名资料:
(1)单位授权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或介绍信,需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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