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10MW/20MWh储能电站工程
2025年度资讯: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10MW/20MWh储能电站工程
(招标编号:GZSZB-2508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济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10MW/20MWh储能电站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0万元,招标人为济源新能来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在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织城镇西织城厂区内建设一座储能电站,本期储能规模为10MW/20MWh,配置建设4座储能电池舱(单舱容量5MWh)和2座500kVA/PCS逆变升压舱,设置1个10kV并网点,通过1回10kV线路接入110kV升方变电站10kV母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10MW/20MWh储能电站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10MW/20MWh储能电站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④具有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或以上)资质。
注: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补充规定》(建标[2008]1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发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2023]11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同时具备(或以上)(资格证)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建市[2014]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相应资质类别的新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2023]116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承担以下要求:
2.1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参加单位共同按招标文件要求,该施工联合体,并由牵头单位(或招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的工作后期任联合体各牵头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承担该工程和确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以特定方合伙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是指本项目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相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职。
2.4联合体的资质条件将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任务分工的单位为准。
2.5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6投标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拟派,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1年1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与签名笔迹不一致、未加盖有效的专用印章等均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 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员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投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为中标候选人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4)联合体投标,拟联合各单体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为 普 通 合 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 管 理 部 门 核 发 的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负责)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从事电力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3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和《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21]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中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网 站截图);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
请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14时至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内容:储能电站、10kV送出、调试、对侧间隔、10kV出线线路临时用地费用及站占地协调、并网手续办理(含费用)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过网费为唯一 关 键 费 用,开 标 当 日 地 道 站 最 终 完 成 直 到 接 收 主 站 结 束。如 本 项 目 建 设 在 负 责 方 提 供 的 场 地 上 施 工,有 需 求 请 求 设 计 人 的 资 源 一 次 性 提 出 开 工,不 论 运 行 状 况 如 何 均 不 再 提 供 设 备 及 材 料,凡 涉 及 到 工 程 变 更 应 通 知 合 同 对 手 方 提 交 报 告 的 深 度、施 工、安 装、调 试、运 行 等 所,有 专 业 水 利、环 保、消 防、安 监、调 试 生 产 场 所 的 全 部 工 作 内 容 及 相 关 英 语 由 用 户 人 员 中 标 承 包。
2.服务期限:总工期90天,通知开始的时间为服务合同从监理工程师开始实际日期。
3.最高投标限价:17,000,000.00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时30分。
4.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代表以相关证明材料的须递交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4.3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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