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公告:国企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标段
吉林省
国企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企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标段,招标人为长春市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企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标段;
2.2项目编号:ZYGJ-ZCFW-25341;
2.3最高投标限价:315.72万元;
2.4招标范围:国企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标段,服务内容包含“国资监管大数据在线监管系统”、“管理驾驶舱”、“综合监测分析展示平台”、“国资监管数据治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月完成全部项目交付;
2.7服务要求:符合招标人项目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人员要求:驻场人员要求不低于26人,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1000元/套。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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