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1月最新招标》文秀雅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1月最新招标》文秀雅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KC-ZB-2025(11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文秀雅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文秀雅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国家和乌鲁木齐市对物业服务招投标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文秀雅苑小区2025年10-11月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文秀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就文秀雅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单位选聘进行公开招标。物业项目地点乌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东二巷261号物业项目概况:本项目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商业,总建筑面积51487.32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39975.15平方米,商业1017.19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421.15平方米,地下车库10464.98平方米;规划停车位350个(其中地面57个,地下293个)。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秀雅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文秀雅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截至2025年9月31日服务满一年且目前正在服务的乌鲁木齐市住宅项目不少于2个,且目前正在服务的项目中至少有一个包含不小于15万平米大型高层住宅小区管理服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不小于15万平米大型高层住宅小区管理服务项目需提供能证明其满足要求的佐证资料);
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1)投标人近四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被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处罚或被查处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须提供查询结果截
图,截图应当包括查询日期及时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一信用服务”查
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参与本项目的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从属关系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挂靠投标。如经查实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诉有关权利(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与本项目业主委员会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原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利害关系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11时00分到2025年11月27日18时30分
方式:线下获取。报名需递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验、交复印件;
(2)企业2025年任意四个月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现服务的2个乌鲁木齐市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5)投标人近四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被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处罚或被查处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承诺书;
(6)“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7)参与本项目的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从属关系的承诺书;
(8)投标人未挂靠投标承诺书;
(9)投标人与本项目业主委员会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原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承诺书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一套,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封面需有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陷,招标人不予受理。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招标范围:(一)小区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
1、日常物业管理服务;
2、其他物业管理服务需求:
(1)投标人须对以下事项做出书面承诺:
★中标企业须小区两个大门进行改造,实行人车分流。
★中标人进驻后,出资对小区公共区域内照明进行提升改造,安装智能控制系统,对进场前
已损坏的线箱、线路、灯箱、灯泡等核实数量后进行维修更换;
★中标人进驻后,出资为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棚;
★中标人进驻后对小区社区生活服务提出方案:
★中标人进驻后,对小区绿化进行维护改造。
★对小区垃圾集中回收点的设置提出书面方案;
(二)预计接管日期:2025年12月15日。
(四)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为5年。
(四)服务标准:不低于《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9)四级标准。
(五)本项目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限定投标价格为:
高层住宅物业费:1.8元/月·平米;
商业物业费:3.6元/月·平米;
地下车位物业费:35元/月·个。
临停首小时免费,后续2元/小时·车,每天(24小时)最高收取10元。
3、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3)本项目招标咨询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4)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5)本项目招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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