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嘉禾惠农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1月最新招标:嘉禾惠农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SM-2025-05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嘉禾惠农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和政府补贴,约7600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嘉禾惠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化9200亩大棚蔬菜种植基地。集中建设连片高标准新型温室大棚,配套水肥一体化、物联网监控、环境自动控制等智能系统。项目投资约760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嘉禾惠农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002)第二标段嘉禾惠农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标段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嘉禾惠农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1)、(2)、(3)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
1.3人员要求:
(1)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筑师资格;
(3)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4)拟派以上负责人均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拟派以上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注:上述(1)、(2)、(3)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负责人,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须包含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5、联合体要求
5.1第一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3、4、5点要求。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002第二标段嘉禾惠农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标段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负责人,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须包含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5、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
1、时间:请于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报名资料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应留存)。未按要求或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的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15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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