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最新招标---南涧县大石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基建及开采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最新招标---南涧县大石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基建及开采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南涧县大石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基建及开采运营项目现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受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涧县大石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基建及开采运营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南涧县大石头厂坐落于南涧县城179°方向,平距约19km处,国道G215(马宁线)北侧2.4km处,位于南涧县宝华镇虎街村委会境内。矿区面积达0.1012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范围为2022米至1900米。资源储量:经勘查,拟设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资源量为661.00万吨,设计利用保有资源量为627.95万吨,设计拟定生产规模为100.00万吨/年,同时根据矿山资源量、政策对露天矿山服务年限要求以及设计方案,在满足现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合理论证最终的开采规模。
3.招标范围:南涧县大石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基建及开采运营项目主要包含两部分工作内容:矿山建设施工和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原料开采及运营。
3.1第一部分:矿山建设施工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矿山及排土场范围内残植植被清理以及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与税费,此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首采平台以上的覆盖层及废石剥离,爆破(满足安全施工进行的普通爆破、弱松动爆破、预裂爆破、控制爆破技术等)、铲装、运输至排土场或其他堆存点堆存,同时将其中可能会有的可用于生产加工的石料挑选、集中堆存并铲装、运输至加工区破碎车间 受料坑用于加工区生产。此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3)矿区进场道路、矿山供电系统、矿山供排水系统、矿山临时设施、边坡治理防护、排土场等的建设。此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4)矿山道路、排水、边坡防护等安全设施设计验收内容,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要求。此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5)矿区进场道路、永临设施、排土场的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修复、洒水、养护等)工作以及为完成该项工作所花的全部费用及税费,此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6)矿区及排土场临时用地的复绿、矿山修复等以及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与税费。此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7)满足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验收及运行期间所需的其它设施等。此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8)定期对矿山周边区域开展安全检测工作,检测内容涵盖山体稳定性(排查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爆破振动影响(监测爆破作业对周边环境的振动强度)、粉尘与噪声污染(检测粉尘浓度、噪声分贝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对矿山周边群众的房屋进行全面安全取证工作,包括房屋现状拍照、录像(记录房屋结构、墙面、地面、门窗等有无裂缝、损坏等情况)、尺寸测量、产权信息核实等,因施工或开采生产过程中造成农户财产损失,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取证费用及赔偿费用,此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9)安全生产费、文明施工费、环保、消防、水土保持以及人员资源组织协调等全部费用及税费,此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3.2第二部分:原料开采运营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开采及砂石加工服务内容主要为拟定生产规模为100.00万吨/年(具体以当年实际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准)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及运营销售,以及相配套的所有工作。
(1)矿山开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方等剥离、穿孔爆破、二次破碎、铲装运至粗破喂料口等;
(2)砂石加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矿产品生产加工,仓料打堆、成品装车及相关环保工作等,以及砂石开采加工中生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工、炸药、燃油、耗材等),以及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更新及运维(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养护、定期养护、特别养护等)、厂区日常维护。采矿设备和生产工艺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3)产品销售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所开采加工产品的销售服务。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产品销售方案,保持稳定持久的销售渠道,产品销售量匹配可开采交付的矿石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际下达的生产计划。
注:矿山基建及开采运营过程中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矿山基建及开采运营过程中的任何费用。
4.开采、加工及销售期为6年(含建设期)。
5.项目地点:大理州南涧县。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7.相关费用:
7.1合作开发固定费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发包人支付监督管理费500.00万元(该费用不与项目进度、成果产量挂钩,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
7.2浮动费用:按月度向发包人支付监督管理费,监督管理费≥6.00元/吨;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无。
2.3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应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需提交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如有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无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则提供公司内部财务报表)。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解除合同等重大违约记录;
(2)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所完成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投标人书面承诺。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的地点、时间及方法
3.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1月24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现场领取方式及地点: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领取;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 法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员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领取文件的无需提供)。
电子邮箱领取方式:供应商将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汇款回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至以下邮箱,确定后发送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收取费用明细:1200.00元/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一份U盘(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以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注:投标一旦递交概不退还);
4.2现场递交地点:(大理市) 。
4.3现场递交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五、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5.1开标地点:(大理市) 。
5.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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