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福建工业学校1号教学综合楼1~4层及9层等实训室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福建工业学校1号教学综合楼1~4层及9层等实训室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2025-02-28
项目概况
福建工业学校1号教学综合楼1~4层及9层等实训室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03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BCS-2025007
项目名称:福建工业学校1号教学综合楼1~4层及9层等实训室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37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37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元) 磋商保证金(元) 技术和服务要求
1 福建工业学校1号教学综合楼1~4层及9层等实训室设计项目 1项 283750 300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3、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②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③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④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⑤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⑥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⑦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⑧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⑨资格承诺函(若有):a.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b.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磋商小组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1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可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现场获取:到磋商公告列明的获取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邮件获取: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磋商公告附件);②按磋商公告规定的磋商文件售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王建民(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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