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飞灰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1月最新招标: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飞灰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飞灰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内容: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飞灰处理项目。2、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飞灰处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飞灰处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提供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的承诺书或近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云平台”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6.投标人须提供廉政承诺书。
7.投标方具备有效期内由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HW18,经营方式:焚烧处置残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8.投标方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明确涵盖第9类HW18危险货物运输以及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9.车辆需安装实时定位监控系统,确保在运输过程中无遗撒、无泄漏,投标方需提供承诺书。
10.投标方需承诺在招标人认为需要按照环保、安全等方面要求提高服务标准运输飞灰时,完全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国六”标准运输车辆收运飞灰,投标方提供承诺书。
11.投标方需提供飞灰资源化利用的证明材料及承诺。
12.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代号772-002-18)属于危险废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置。本项目飞灰须由投标人外运并处理,运往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资源化利用。运输、贮存及处置全过程须符合国家与项目所在地的环保法规。如中标人的最终处置场所位于天津市以外,须严格依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办理完成跨省/市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就此提供明确承诺书。
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37条的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投标方就此提供主体资格、工艺路线和技术能力的详细书面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1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线上发售: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邮箱发送报名材料。
邮件标题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邮箱。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5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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