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托管业务领域开发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托管业务领域开发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托管业务领域开发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托管业务领域开发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GZ202507290001
3.资金来源:自筹
4.采购项目性质:服务
5.数量:一项
6.实施地点:北京
7.招标内容:采购托管业务领域开发类应用系统开发服务,包括为托管风险管控与绩效评估应用系统的托管业务系统、招标人现有的托管业务系统、资管综合行业务系统、托管业务项目管理系统、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管系统的升级建设工作。
8.合作期限:有固定期限,3年。
9.中标人数量:2家。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等;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3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份审计报告至少包含1)审计报告正文,2)资产负债表,3)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4)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9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即: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业黑名单”及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1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1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5)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时,应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权证明文件(如是服务原厂商须提供所投服务是投标人自己提供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如是代理商正本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
(16)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资产托管领域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数量达到3家时方可开标。
12.招标文件发售:供应商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法定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近3个月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3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9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9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1)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1)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资产托管领域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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