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公告: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门窗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
(招标编号:HBDX-G-2025-14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采购
本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门窗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1.74万元,招标人为中杰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门窗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详细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门窗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门窗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现场管理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提供相关承诺函),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函),需提供其身份证、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
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
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X-G-2025-148
2、项目名称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门窗采购及安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1.74万元;
5、最高限价:357.50万元;
6、采购需求黄冈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营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门窗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详细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7、工期(合同履行期限):本分包工程的合同工期为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己包含节假日、季节性雨雪天等天气,不因任何因素影响工期)。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现场管理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提供相关承诺函),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函),需提供其身份证、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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