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公告:东方明珠地下车库智能照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招标编号:NJZX-20251208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明珠地下车库智能照明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6.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泰州市港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东方明珠小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王营路),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节能分享费用,中标人以节约电费作为本项目改造投资(建设费用约56万元全部由中标人投资)及运营回报,合同年限为5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东方明珠地下车库智能照明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方明珠地下车库智能照明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特定资
格条件:/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
目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
(2)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信用中国”网站
(4)进入清算程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1日17时00分
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需要提供材料: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根据投标人所报的节电效益的分享比例为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人分享比例最高限价为70%,共计5年。改造后整体节电率不低于70%,电费单价根据发改及物价部门的实时价格结算。项目施工工期:30日历天,合同履约
期限:5年(从施工完成验收合格起计算)。付款方式:招标人根据节能金额*分享比列,按照每季度与中标方结
算(每季度付款周期第一个月5号前开具上季度等额节能金额发票)。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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