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重晶石粉生产技术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度资讯:重晶石粉生产技术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YSNY-LS-ZC-FW-2025-0578(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重晶石粉生产技术服务(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5万元,招标人为四川越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背景概况:泸州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重晶石粉的生产与保供工作。为满足市场需求,提升生产效率与质量,现需委托专业服务商提供重晶石粉生产技术服务,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提升。根据泸州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预计在泸州生产基地生产3.5万吨重晶石粉,现需优选有重晶石粉生产技术服务实力的服务商,以确保重晶石粉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2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本谈判项目预估金额85万元(不含税),预计在泸州生产基地生产3.5万吨重晶石粉。3.5万吨为年框架预计量,工作量仅为预估,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采购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服务商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2.4项目名称:重晶石粉生产技术服务(二次)
★2.5服务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群丰村2组。
★2.6服务期限:2025至2026年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晶石粉生产技术服务(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晶石粉生产技术服务(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服务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谈判,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谈判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谈判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谈判资格无效。
★2.财务状况:服务商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业,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情况。证明材料需提供:①企业单位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2025年以前成立企业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企业提供从成立后至今有效的财务报告。);②非企业单位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服务商需具有有效的“三体系”资质认证: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和/网络查询截图)。
★4.服务商具有质检员且持有政府机构认可的培训机构、中国石油学会或行业协会发放的钻井用重晶石粉质检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的合格证书扫描件)。
★5.服务商针对此项目需提供至少6名正式员工(班组岗位:班长2人、操作工4人,需满足2班倒、24小时生产需要),其中至少1名员工需持有行业协会发放的装载机操作培训合格证。(提供以上人员名单、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服务商与其签订的1年及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和谈判截止日止服务商为其购买连续1年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需显示人员名字)。
★6.服务商需承诺所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对重晶石粉立式磨粉机、布袋除尘器等设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熟练操作技能。(提供书面承诺,如未提供谈判将被否决)
★7.其他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服务商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越盛公司既有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归属越盛公司所有,服务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越盛公司书面同意,服务商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图表、数据等。(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8.信誉要求
(1)服务商于本项目谈判时间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如果服务商为国家高校、科研院所等,不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相关信息的,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2)服务商于本项目谈判时间截止日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
(3)服务商自2023年1月1日至谈判时间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
(4)服务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商近三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服务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的将被否决。;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到2025年11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具体购买方式及所需资料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七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7.1验收及费用支付
7.1.1服务商需严格按照《Q/SY 17008-2019钻井液用加重剂重晶石粉》标准及需求单位特定要求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及质量控制,成品质量需满足需求单位及最终使用方的要求。
7.1.2服务商完成服务后,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需求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认工作量确认单据。
7.1.3需求单位在收到服务商提供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结算资料后,按照合同约定向服务商支付费用,支付周期为季度支付或年度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7.2采购组织方式:竞争性谈判。
7.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7.3.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进行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7.3.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3.3购买谈判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采购机构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①《领取(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附件1)、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④《谈判文件购买缴费回单》。
以上①—④项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谈判当日将纸质资料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7.4、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7.4.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
特别提醒:请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争性谈判。参加谈判人员应提前准备的资料包含: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及参加谈判人员身份证件便于查验。
7.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4.3服务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取消其谈判资格。
7.5、谈判时间
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热点信息
-
11月最新招标:秦皇岛北戴河机场运营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YZB-2025-10...
-
11月最新招标:长江经济带领域项目策划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YC20251105)项目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