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1月最新招标》河南省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超细电子肾镜清石系统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11月最新招标》河南省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超细电子肾镜清石系统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超细电子肾镜清石系统等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ZDYFYCGC2025-13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产品名称及数量:
包号分包名称设备名称数量单位
包2硬性电子膀胱肾盂镜
(输尿管镜)硬性电子膀胱肾盂镜(输尿管镜)4套
包3监视器(医用显示器)监视器(医用显示器)1台
2.预算:
包号分包名称总价(万元)
包2硬性电子膀胱肾盂镜(输尿管镜)40
包3监视器(医用显示器)4
3.主要性能参数及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及磋商文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范围:以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6.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九十日历天内。
三、线上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及申领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平台
3.申领方式:报名资质审核通过的报名企业,请自行在平台下载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审查时需提交资料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资质材料,资质包括法人授权、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各级厂家及代理商授权、供应商资质、厂家资质、总代资质、层层代理商资质;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医疗器械类货物供应商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投标货物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4.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医疗器械类货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最新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5.医疗器械类货物的国内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7.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等商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将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以上记录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08:00:00;
2.磋商时间:2025年12月11日08:00:00;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郑州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指定网站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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