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曲靖达帆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罗平产业园区高端食品制造基地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A区、B区)钢材材料供应商选取竞争性磋商
2025年度资讯:曲靖达帆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罗平产业园区高端食品制造基地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A区、B区)钢材材料供应商选取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达帆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罗平产业园区高端食品制造基地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A区、B区)钢材材料供应商选取竞争性磋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曲靖达帆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取钢材材料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曲靖达帆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罗平产业园区高端食品制造基地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A区、B区)钢材材料供应商选取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曲靖达帆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罗平产业园区高端食品制造基地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A区、B区)钢材材料供应商选取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在投标(响应) 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6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0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15时00分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曲靖达帆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曲靖达帆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罗平产业园区高端食品制造基地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A区、B区)钢材材料供应商选取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竭诚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曲靖达帆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罗平产业园区高端食品制造基地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A区、B区)钢材材料供应商选取。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
采购需求:口选取材料供应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负责送达卸货至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曲财采[2023]16号) 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投标(响应) 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注: (1) 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30%面向中小(微) 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无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有意参加者,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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