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上饶桃李风起玖溪南区北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1月最新招标:上饶桃李风起玖溪南区北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XZC2025-11-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上饶桃李风起玖溪南区、北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按建筑面积2.50元/平方/月,车位按60.00元/月),招标人为上饶市桃李玖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饶桃李风起玖溪南区、北区物业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饶桃李风起玖溪南区、北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饶桃李风起玖溪南区、北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票、转账凭证、税务局或社保局出具的证明任意一种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参照执行《赣财购(2023)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要求,供应商提供上述(1)-(5)项资格要求可以选择采用资格信用承诺制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7、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携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全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存档,原件现场核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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