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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最新招标》沂水县诸葛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1月最新招标》沂水县诸葛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GJGCZX-2025-112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沂水县诸葛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000,招标人为山东睿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沂水县诸葛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涉及上胡同峪、下胡同峪两个自然村,其中,上胡同峪包含农户委托流转土地1629亩,集体土地125亩,荒山1800亩,四至为北至秀峪于家旺峪上胡同峪山顶分界线,东至下胡同峪与上胡同峪土地分界处,南
至大固后与上胡同峪土地分界处,西至东王峪、沂源县土地分界处;下胡同峪辖区共计
5667.64亩,西至为上胡同峪村,南至为大圈和罗家场,东至梭峪和河西,北至于家旺和梭峻。共计用地9221.64亩。主要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使用水平,根据批复的土地使用手续,建设水库2处,坝塘1处,配套建筑20000m,建设冬季花卉全景区、观光采摘园、乡村文化区,修缮并扩建青山老母庙,配套灌溉渠、乡村道路等相关建设内容。总投资约10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沂水县诸葛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沂水县诸葛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确保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具有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一级资质,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成立时间少于要求的,应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及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
(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承建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方职责;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活动。
3、质保要求
设计单位:对整体布置、各专业设计文件缺陷修正、参数优化等承担2年质保期责任;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含水库坝体、建筑主体、道路基层等)的安全性终身负责;针对水利工程特殊性,水库、坝塘防渗设计、结构安全设计等关键部位质保期延长至5年;质保期内,设计单位应在收到整改通知后7日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在15日内完成设计变更。
建设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指导意见》(鲁建质安字(2022)4号)及有关规定;水利工程(水库、坝塘、灌溉渠):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整体工程质保期不少于3年,防渗工程、坝体结构等关键部位质保期不少于5年;农林工程(土地整治、
观光采摘园):土地整治工程(土壤改良、田埂等)质保期不少于2年观光采摘园设施(温室、种植槽等)质保期不少于3年;乡村道路工程: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路基路面工程质保期不少于1年,基层结构等关键部位质保期不少于3年。
缺陷责任期不低于2年,质保金按结算总额的3%预留。缺陷责任期届满且无质量争议后,
发包人在30日内无息返还剩余质保金。联合体各方对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整体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可直接向任意一方主张权利。
4、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二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8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02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1、报名方式:本次招标仅接受
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需提供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②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仅审核报名资料是否齐全,不代表资格预审通过);投标人发送报名邮件后,须自行电话确认邮件发送成功,多次发送的以最后一次发送的邮件为准(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沂水县诸葛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涉及上胡
同峪、下胡同峪两个自然村,其中,上胡同峪包含农户委托流转土地1629亩,集体土地125亩,荒山1800亩,四
至为:北至秀峪于家旺峪上胡同峪山顶分界线,东至下胡同峪与上胡同峻土地分界处,南至大固后与上胡同峻土地分界处,西至东王峻、沂源县土地分界处下胡同峪辖区共计5667.64亩,西至为上胡同峪村,南至为大圈和罗家场,东至梭峪和河西,北至于家旺和梭峪。共计用地9221.64亩。主要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使用水平,根据批复的土地使用手续,建设水库2处,坝塘1处,配套建筑20000m°,建设冬季花卉全景区、观光采摘园、乡村文化区,修缮并扩建青山老母庙,配套灌溉渠、乡村道路等相关建设内容。总投资约10亿元。
工程设计范围:从规划设计开始到项目竣工结算需要的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勘察、测绘、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后续设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采购范围:包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供货和安装;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等。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2、建设地点:临沂市沂水县诸葛镇。
3、资金来源:自筹。
4、计划工期:工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计算,总工期7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有新发布的以新发布为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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