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资讯: 兴宁高寨山年产200万吨优质花岗岩建筑骨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 包(EPC+O)工程
(招标编号:BTJXZB2025-107)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宁高寨山年产200万吨优质花岗岩建筑骨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EPC+0)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宁凯晟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占地总计约1463亩(含辅助用地91亩),矿石量约2120万吨,建设内容包含矿山基建开采、厂区及骨料生产线(生产线产能不少于350t/h,生产线具有整形功能)骨料加工生产厂房、配套建设水、电、道路、设备购置安装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矿石加工运营内容包括厂区运营、水洗机制砂生产线及新建骨料生产线的运行生产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宁高寨山年产200万吨优质花岗岩建筑骨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0)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宁高寨山年产200万吨优质花岗岩建筑骨料帧自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
包(EPC+0)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大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2.1设计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②具有其一即可,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2.2矿山施工: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承接过1个年产200万吨(或100万m)及以上非煤露天矿山开采总包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关键页、盖章页〉。
4.人员要求;4.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4.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4.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4.4安全负责人的要求:持有中级以上职称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安全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4.5安全员要求:配置人数不少于2人,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6其他专业人员要求采矿、机电、地质、测量(可兼岗)等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需满足实际生产需求(须提供承诺函)。备注: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5.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①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纸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具体专业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专业分工确定,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同一专业分正由两个及以上
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本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③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体举项目中投标。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允许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不得是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7日18时00分到2025年12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详见附件。
一、招标条件
兴宁高寨山年产200万吨优质花岗岩建筑骨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0)工程项目已批复准许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宁凯晟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宁高寨山年产200万吨优质花岗岩建筑骨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工程
2.项目编号:BTJXZB2025-107
3.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
4.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总计约1463亩(含辅助用地91亩),矿石量约2120万吨,建设内容包含矿山基建开采、厂区及骨料生产线(生产线产能不少于350t/h,生产线具有整形功能)、骨料加工生产厂房、配套建设水、电、道路、设备购置安装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矿石加工运营内容包括厂区运营、水洗机制砂生产线及新建骨料生产线的运行生产等。
5.招标范围:
5.1设计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厂区及骨料生产线设计文件,完善及优化本项目厂区及骨料生产线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生产规模投产年生产量不低于160万吨骨料生产线(生产线产能不少于350t/h,生产线具有整形功能);(2)综合办公楼、骨料生流线间及配套工程;(3)总图道路:(4)电力工程(包含衍接35V变电站);(5)给排水工程(6)与洗多线生产衔接、自动化控制、消防水泵房等衔接工程设计;
(7)其他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输一结构、给排水、收尘、供配电、照明、防雷、消防、总图(厂区内道路及硬化等)、绿化、护坡治理,
PLC自动控制及其配套设施等施工图设计,且应承担施工及验收期间的技术服务。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5.2厂区及骨料生产线施工范围: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厂区及骨料生产线施工,满足广西区绿色矿山、二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达产达标(生产线产能不少于350t/h,生产线具有整形功能,配合业主进行主管部门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1)厂区及骨料生产线施工投标人负责土建工程(含地基处理)、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工程(场坪硬化、围墙、门卫及大门、综合管网、总图设备、总图竖向
布置、照明及监控、道路工程(重载车通行道路承载力达到100吨以上)、绿化工程、卸料平台、边坡工程)、综合办公楼、骨料生产线(粗碎车间、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成品库(84m×26m,设置不小于2m高挡墙,须容纳不小于16个小时生产出的成品料)、空压机房、电气工程(变配电室)、给排水工程(加压泵房、水池与泵房、洗车台、初期雨水收集池),其他配套工程(危废库、机修区域、PLC控制中心),与洗砂线的衔接工程等,新建骨料生产线的建设必须满足招标人年产量的要求。
(2)设备范围:满足招标入就本项目确定的建设产能目标所需的所有固定设备和辅助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生产设备、机电设备、安全环保设备设施、除尘设备、起重设备(包括检修行车)、自动化设备、防雷与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其他辅助设备设施的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材料采购、制造、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还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现场技术培训服务等),所供设备必须为全新设施设备。
5.3矿山基建及矿石开采:根据招标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矿山基建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矿山建设内容及矿石开采,矿山建设完成后需达到广西区绿色矿山、二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以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基建及开采进度需结合招标人的销售需求。
(1)矿山基建施工投标人负责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矿山相关建设技术方案、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矿山基建工程施工,完成削顶、基建采准、矿山联络道路建设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所有内容并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剥离、削顶、基建采准、钻孔、爆破、大块矿石解小
(<70cm)、铲装、运输、主运矿道路路面修建(含60cm片石基层、25cm泥结石路面、3cm砂质磨耗层)主运矿运废道路维护、采场联络道路维护、排土场维护(不含建设)、卸料平台维护、覆盖土(含清表土、夹层土、孤石、其他杂物等)弃置(包含铲装、远输、推平)、矿石装卸入
生产线机口,火工材料申请、购买、运输、矿山联络道路排水(含边沟)矿界外的滚石占地占林地及破坏农作物或经济作物等赔偿、因承包人原因增加的矿区外和地、协助矿山周过亲系维护协调、协助招标人矿区内租地、边坡修整防护及平台复绿、绿色智慧矿山建设、矿山环评、水保竣工验收等相关工程,具体详见矿山相
关建设技术方案、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等要求。
(2)运营期矿石开采包括但不限于清表、钻孔、剥离、爆破、含大块矿石解小(<70cm)、铲装、运输、卸矿、覆盖土(含清表土、夹层土、孤石、其他杂物等)弃置(包含铲装、运输、推平)、平台之间的联络工程、卸料平台、作业平台安全土挡的修筑、截排水、矿山区域沉砂池维护处理、临近最终边坡的控制爆破、边坡修整防护及平台复绿、矿石装卸入生产线机口等作业工序、矿界外的滚石占地占林地及破坏农作物或经济作物等赔偿、协助进行矿山周边关系维护协调、协助招标人矿区内租地、矿山和排土场地质环境防治数据维护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临界边坡、爆破及环境等内容),以及矿山开采期间相关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安全设施和费用的投入等相关工作等。
(3)覆盖层剥离包括但不限于原矿覆盖土(含清表土、夹层土、孤石、其他杂物等)及全风化层开挖、半风化层开挖、铲装、运输(含二次倒运)、运输扬尘治理、运输至洗砂线卸料口或矿区内排土场、排土场道路修建及维护、排土场作业(含推排、放坡等)、防排水设施维护投入、环保设施建设、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等。
5.4矿石加工及运输:投标人负责承担厂区运营、水洗机制砂生产线及新建骨料生产线的全部运行生产工作,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各类辅助服务及全部生产材料,负责成品的运输工作。生产线的具体年产量设定、产品规格标准、产品质量要求及运输服务要求,均需以招标人下达的销售需求为准。
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保质保量的生产成品建筑骨料、泥饼装车、成品装车、100公里内成品运输、生产线渣石土弃置(包含铲装、3公里内运输、推平)、成品检测等生产工序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所有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及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厂区道路及外部运输道路(兴宁区昆仑镇2.4公里乡村振兴道路)的清扫及修理维护、厂区边坡维护、生产所需人员、易耗品、易损件、水、电、油、机械及其它辅助材料、工器具等运行范围内的一切工作、风险、责任等。
5.5其他服务范围
工程建设管理、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报建(含安全生产许可证)、绿色矿山创建、二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标准维护、管理,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治理、职业病防护、环境保护、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考核、工程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以及保修义务全过程等交钥匙工程总承包的所有相关服务工作(不包括工程监理)。
6.服务期限要求
预计11年(实际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36年12月31当)他基中:
6.1厂区及骨料生产线施工工期:预计6个月(实际期限自中标博知书发出口2026年6月30日止),其中:
6.1.1无负荷调试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骨料生产线完成无负荷调试,具备投料条件。
6.1.2达标达产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26年5月31日止,骨料生产线完成性能考核,达产达标。
6.1.3竣工验收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厂区及骨料生产线完成主要工程指标考核及竣工验收。
6.2矿山基建工期:预计17个月,实际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27年5月31日止,完成矿山基建工程建设,通过发包人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
6.3生产线运营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36年12月31日止,完成矿石总量约2120万吨生产质量合格的矿产品生产,自矿山基建验收合格之日起每年生产质量合格的矿产品约200万吨(以发包人销售要求为准)。
7.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施工符合国家、行业质量要求,验收质量为合格工程,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要求及发包人销售需求。
8.保修要求
施工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要求保修;厂区及骨料生产线设备质保期为试运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从厂区及骨料生产线竣工验收签字确认之日起,免费保修和免费技术服务不少于2年,开采期所需的设备保修和技术服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①②具有其一即可,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矿山施工: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承接过1个年产200万吨(或00天矿山开采总包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关键页、盖章页>。
4.人员要求:
4.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4.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4.3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4.4安全负责人的要求:持有中级以上职称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安全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4.5安全员要求:配置人数不少于2人,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6其他专业人员要求:采矿、机电、地质、测量(可兼岗)等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需满足实际生产需求(须提供承诺函)。
备注: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①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具体专业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专业分工确定,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③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允许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其他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不得是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5日。
4.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不含其他资料费),售后不退。
4.3获取文件所需提供材料: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于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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