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吉林高新区恒山路学校食堂燃料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吉林高新区恒山路学校食堂燃料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5-12-02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吉林高新区恒山路学校食堂燃料油采购项目经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高新区恒山路学校,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高新区恒山路学校食堂燃料油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食堂燃料油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预算金额**:3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11.5元/升;
2.5 **项目地点**:吉林高新区恒山路学校;
2.6 **供货期**:一年;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招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单位;
3.2 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投标单位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提供营业执照);
3.4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 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
3.6 投标单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相应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内需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话+授权人姓名。代理机构当日16:00分前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购买文件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签字扫描后《购买文件报名登记表》、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邮箱,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要填写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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