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一期)物业服务招标
2025年度资讯: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一期)物业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QDT20251127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一期)物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沈阳东易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一期)物业服务”占地面积73417.81㎡,总建筑面积61490.26㎡。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一期)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一期)物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业无需提供,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以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或者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 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8日16时00分到2025年12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电子邮箱获取的须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及汇款凭证(对公转账)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提示:投标人在代理机构报名登记,仅作为投标报名使用,不具备资格审查效力,投标资格审查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报名登记后,投标人所递交的报名登记资料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一期)物业服务”占地面积7341781㎡,总建筑面积61490.26㎡。
1.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涉及综合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公共区域日常清洁及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不含厨余垃圾清运);专项清洁服务(有害生物防治、冬季路面清雪、招标人自用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客用品供应、化粪池/污水井的疏通清掏服务);设施设备(暖通、给排水、供配电、弱电智能化、电梯、消防、照明、防雷等系统)巡查巡视服务;设施设备检验检测服务(包含:生活水箱清洗及水质检测服务、避雷检测服务、电梯检验检测、变电所设备及绝缘工具预防性打压试验检测服务);日常零星维修服务(包工包料,涉及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维修以及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不在此列)。
本项目提供特约增值服务(按需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据实结算):与参观接待及会务相关的服务;开办物资、货物代采代储服务;专有区域水电能耗代收代缴及转售服务。
1.3服务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小古城街29号。
1.4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之日起1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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