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系统控制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制氢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系统控制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制氢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系统控制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制氢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系统控制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制氢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
2.3招标范围及目的:拟采购1台300Nm3/h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包含碱性电解水装置设计采购及安装施工、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采购及安装施工、项目管理、交接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达标投产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供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5交货地点: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马塘工业园区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
2.6质量标准: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并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
2.7质保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设备整机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2年,质量保修期内属设备质量问题由供货厂家免费负责包换。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能生产制造氢能设备的制造商。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或石油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项制氢供货业绩(制氢规模不低于300Nm3/h)。
(注: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指对应项目部分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或记账联三者之一的原件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注: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为设备制造商。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自己的名义有偿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每日9:00至12:00、13:30至17:00(北京时间)。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远程获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标人将5.5条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扫描传至指定邮箱后即可。
5.4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00元,售后不退。
5.5 获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时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获取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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