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抚州市南城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砂石运输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抚州市南城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砂石运输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州市南城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砂石运输单位采购,招标人为抚州市赣抚运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抚州市南城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砂石运输单位采购
2.1.2招标编号:
2.1.3标段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抚州市南城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砂石内部转运运输工作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
序号物品/服务名称需求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备注
1抚州市南城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砂石运输单位采购1项
一、13方以下运输车辆采用分段累进计算。
1)5公里(含5公里)以内部分按10元/方定价;
2)5公里至15公里(含15公里)部分按1.5元/方/公里定价;
3)15公里至25公里(含25公里)部分按0.8元/方/公里定价;
4)25公里以上部分按0.6元/方/公里定价;
二、(13方含-15方)运输车辆:采用分段累进方式计算。
1)5公里(含5公里)以内部分按8.8元/方定价;
2)5公里至15公里(含15公里)部分按1.32元/方/公里定价;
3)15公里至25公里(含25公里)部分按15公里按0.70元/方/公里定价;
4)25公里以上部分按0.53元/方/公里定价;
三、15方以上运输车辆:采用分段累进方式计算
1)5公里(含5公里)以内部分按7.92元/方定价;
2)5公里至15公里(含15公里)部分按1.18元/方/公里定价;
3)15公里至.25公里(含25公里)部分按15公里按0.63元/方/公里定价;
4)25公里以上部分按0.47元/方/公里定价;
例如:以抚州市城区市场上主力车型前四后四(13方)为例分别配送5公里、15公里、25公里及30公里运输费用为
1、5公里运输费8.8元/方*13方=114.4元
2、15公里运输费114.4元+(15公里-5公里)*13方*1.32/方/公里=286元
3、25公里运输费286元+(25公里-15公里)*13方*0.70/方/公里=377元
4、30公里运输费377元+(30公里-25公里)*13方*0.53/方/公里=411.45元
注以上单价均含税价,中标运输公司与各重点工程、搅拌站、运砂单价不能超过以上规定的结算标准。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所有单价均含税;且抚州市赣抚运输有限公司收取0.67元/吨作为合同期内的运输服务代理费
2.2.2服务期:2年
2.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b、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注: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做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和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符合环保、治超、水利堤防等职能部门管理要求的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及运载车辆(核定载质量为10吨及以上)不少于10辆(车辆需提供行驶证、车辆保险复印件、车辆初次注册日期不得早于2018年)】;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记录承诺函;(由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7)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公司在信用中国上的信用信息截图(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02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后获取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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