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鹤岗市中医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2月最新招标:鹤岗市中医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BT-2025-09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鹤岗市
一、招标条件
本鹤岗市中医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126690万元,招标人为鹤岗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鹤岗市中医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岗市中医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鹤岗市中医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备案证明》。
3.3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企业严禁参与本次项目。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4.1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日09时至17时,遇法定假日休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愿参与项目请将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是否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采购代理机构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
4.2 购买文件时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备案证明》、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红章的扫描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鹤岗市
七、其他
7.1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2 预算金额:451266.90元/年;
7.3 采购内容:鹤岗市中医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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